信息公开2016-2017年度工作报告

日  期:2017-10-31 点击率:2043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作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函[2017]41 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学校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全文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四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6 年 9 月 1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BigClass.jsp?id=71)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20989)。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浙江工业大学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贯彻有关信息公开的各类文件规定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宗旨,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优化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做好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力求办学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有力保障了社会大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过去一年来,学校重点加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办、研工部、学工部、校工会、档案馆、信息化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各二级学院均有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主动公开工作规程,规范依申请公开机制,不断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学校先后制定出台了《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和《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信息工作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工作流程、公开时限等,整理编制了《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对热点、难点申请进行专题研究,以确保学校信息公开严谨合法、规范有序。
    (二)坚持师生主体地位,持续完善意见征求机制
    不断完善学校重大制度意见征求机制,使意见征求成为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制度出台前的必要环节。一学年以来,《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浙江工业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暂行办法》、《浙江工业大学机关党委党员教育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分制规定》等多个重要规范性文件向师生公开征求意见。所有上述文件均在广泛研究、充分考虑师生意见建议后得以修改完善。建立浙江工业大学师生意见建议公开回复制度,要求对来源于书记信箱、校长信箱、“校长有约”活动以及学校工作会议和专题调研,依据章程召开的各类代表大会等渠道的师生意见建议进行公开回复,并明确公开回复的责任主体及考核机制。
    (三)规范招生、财务等工作内容和程序,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依托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研究生招生网及远程教育学院门户网站,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规范招生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招生信息公开时效,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围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切实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主动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中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开学校2016 年财务决算信息和 2017 年财务预算信息,包括 2016 年收支决算总表、2016 年收入决算表、2016 年支出决算表、2016 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7 年收支预算总表、2017年收入预算表、2017 年支出预算表、2017 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内容涵盖财政拨款、事业收入、捐赠收入等收入预决算信息及教育、科学技术、住房保障等支出预决算信息、公开细化,并及时公开校办企业财务信息、受捐赠财产使用管理信息及学校教育收费项目信息。
    (四)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坚决有力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根据《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教育厅提出的相关整改意见,明确了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责任分解表,要求校内各部门、单位对照文件中所列的清单逐项做好自查工作,对于已经完成公开工作的,继续做好维护工作;对于文件新增要求公开的内容,按照文件要求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予以完善。目前,经过持续督办,学校在信息公开专栏上向社会主动公开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的相关信息(具体详见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目录 /newsDetail.jsp?id=1402)。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式和途径
    1、浙江工业大学主页、OA办公系统以及学校各部门、各院系网站等;信息公开的网站地址为: /index.jsp
    2、《浙江工业大学年鉴》、《浙江教育年鉴》、校报、各学院报刊等书面资料;
    3、校电视台、校广播台等;
    4、学校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
    5、新闻发布会、教代会、工代会、中层干部工作会等会议形式;
    (二)主动公开的总体情况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学校中文主页发布新闻934条,英文新闻67条,学术动态208条,会议公告421条,浙江工业大学官方微信账号共发布信息274条,“浙江工业大学”官方新浪微博账号共发布信息1199条,粉丝转发评论点赞共34726次。我校也积极推进各部门、各院系建设自己的新媒体平台,在各部门、院系均已开通微博账号的基础上,目前已有43个部门、院系开通了120余个微信公众号。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专栏上开设了信息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等,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同时,学校还在“浙江工业大学纪检监察”网站设置了在线投诉信箱,在2016-2017 学年期间,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编制的《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及细则、流程等相关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办法、受理程序和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都作出了具体的说明,统一印制《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学校信息可以按程序向学校申请获取,受理机构为学校办公室,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将根据该信息动态变化情况和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及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截至2017年8月底,学校没有收到公开信息申请。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和较好的成就,但与上级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学校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还不够平衡,部分单位在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还不够平衡,公开信息时主动性和时效不强;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内容有待丰富和规范,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实和监督机制还有待完善落实。下一阶段,学校将结合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认真梳理,细化项目,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一)  提高信息公开意识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交流,增强各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督促引导各二级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运行。
    (二)  增强政策解读回应机制
    与学校师生员工有关的规章制度或指导性文件出台后,增加政策解读渠道,做好科学解读工作,提高师生员工对学校政策、规章制度的知晓度,让师生员工更好地理解学校的政策和举措。
    (三)  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加大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工作,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方式,保证高质量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