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7年4月5日以国务院第492号令发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为建立健全校信息公开服务,本校编制《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